2012年10月1日

林口|砍樹是為了「護生態」還是「爭綠地」?

本文同名另行刊載於環境資訊網 2013-10-10
http://e-info.org.tw/node/80967


「砍樹」可以「救森林」?影片《2017世大運-台北好好砍》(註一)片中真實地砍掉林口野步森林裏一株筆者極為熟稔的山黃麻,拍攝團隊聲稱砍掉一棵樹能夠救森林。首次看到影片1分03秒豪邁地使用電鋸鋸倒該樹時,先感震憾繼而痛心。此樹雖屬雜木,卻是次生林的演替初期裏擔負修補大地的角色,也與生存其中的昆蟲動物有著互相依存的關係,因而撰文試問,此舉與台北市政府對野步森林視而不見有何不同?影片拍攝者帶頭砍,那豈不是給了台北市政府有樣學樣的答辯好理由?如果台北市政府說:「你們看,我們一致認為這些雜木沒有什麼價值,砍掉是無妨的,你們也贊同不是嗎?」也許台北市政府還會來函要求更正片名為《2012林口自己砍》,如此還有何立場向其抗議呢?(下圖左方上至下三圖為影片中砍樹的擷取畫面,右方兩圖是九月初在野步森林裏實地拍攝到砍伐及焚燒後的畫面。)



眾人(類)說山黃麻是「奧柴」、「沒有用」,為了(人類)「爭綠地」的「大義」而犧牲他沒關係。但山黃麻舟蛾的幼蟲寶寶卻悄悄的前來向受害的山黃麻上香,為什麼呢?牠說:「山黃麻對你們人類來說或許用處不大,但卻是我們這一族幼蟲時代的食草植物,咱們做蟲要懂得感恩,吃樹葉要拜樹頭。」我虛擬了一段想像的對話,透過這樣的對話來表達山黃麻在次生林生態系統中與山黃麻舟蛾的依存關係。森林中還有其他與之相關的野生朋友,但是我們總是不熟悉,以致於總是以人類自身的需求來判定林木的價值。



「砍樹」不能「救森林」,就如同都市更新受害者不能預演真實拆毀他人的房子,藉由製造吸睛畫面來引發震撼,進而吸引社會大眾的關注,以圖拯救自己的房子一樣!這是倫理的範疇。再者,義憤填膺的影像語法鋪陳下,砍樹的現場為何不選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此一最符合的標的,卻世故的選擇了無法可管且一般人都認為無用的雜亂樹林呢?影片當中所揭露的不只是世大運選手村計畫的爭議,還包括影片拍攝者暨砍樹者自己看待野步森林的眼光與價值,也許與台北市政府差距無多呢?兩者或珍惜或嚮往大安森林公園,且有志一同將目標(選手村與砍樹)指向了野步森林。他們之間有所爭論的,似乎並非生態豐度或生態品質的有無,卻是綠地面積大小的不同?他們不自覺的,共享著同一種不甚喜歡野地、不太認識也不太需要野生動植物(也許只需少數可愛動物)、乾淨整潔的綠地就好的LITE 版自然觀?因而,聲稱「砍樹救森林」的必要,究竟是為了「護生態」(生態豐度高的野地),還是為了「爭綠地」(生態豐度低的公園綠地)所運用的一種渲染的手段呢?



上圖右方即是該片中遭受鋸刑的苦主-山黃麻,才剛熬過六月份颱風造成數星期的積水之災,卻難逃九月份的人禍。筆者推動林口野步森林三年以來,並非強行在人們喜愛的一般公園綠地裏推動現今社會仍不易接受,有關自然的生態系統的認識與修補。在此必須釐清,野步森林所在的土地並非都市計畫中的法定公園綠地,而是擱置不實施的國宅政策早年訂定的國宅用地。這樣一塊額外獲得且意外演替持續中的野地,筆者認為應該視之為大自然的恩賜,感念現在的我們得以重獲機會,得以從過去掠奪自然的人禍之中反省與重生!如果爭取的目標仍與一般的公園綠地相同,不就喪失了與自然重新做朋友的機會了嗎?或許眾人會以為值此艱難抗爭局面之下,不應掀起不同抗議陣營之間爭議,但是 如果我們在追尋某些正義與新價值的路途上,迷失在目的與手段之間的合理性,以致於不慎逾越傳播倫理與生態倫理的紅線,我們該如何面對社會以及自己的下一代呢?


註一:《2017世大運-台北好好砍》影片如下,砍樹實景從1分03秒開始。


註二:不需砍樹也能表達觀點的自製簡易短片如下:

(一)滅生態真高碳之世大運選手村|1:秋殤!林口野步森林


(二)滅生態真高碳之世大運選手村|2:推土機威脅下彈唱的林口野步森林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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