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

林口|人與自然爭鬥下的雜木林地景

文圖/陳信甫

人文與自然,經常是我們敘述所處環境時所使用的一種分類概念,文史工作者、空間規劃者在其文章與報告書中隨處可見,甚至連生態解說者也分享著相同的觀點。兩者之間像似平和無犯。事實上,我們瞻之仰之的人文歷史無不是從覆滅的自然灰燼中開展而來。人文宰制著自然,自然不過是人文發展的剩餘與下一波再發展的標靶。看似平和的現況,一旦人們另有所圖,將會亳不猶豫打破和平,僅存的自然便是提供新一階段人文發展的資源與待開發土地。證諸重大開發計畫,例如國光石化、苗栗灣寶、東北角;亦證諸全台各地的農村再生計畫,農村聚落裏及其周邊的里山成為社區觀光發展計畫中亟待開發的熱區。1904年版的台灣堡圖上顯示著新林步道西段的坡地為「荒地」(下圖綠色區)。相對的,台地上平坦之處多數已闢為茶園,低潌有水灌溉之處才有極少數的水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