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林口雜木林|容不下獨角仙的「生態城市」

文圖/陳信甫

空有綠油油的色彩卻沒有野生朋友容身之處的城市,算得上什麼「生態城市」呢?排除異類只顧人類自己存活,又稱得上什麼「社會正義」呢?任何人道主義都市與建築思維所關注的核心,都可套用在野生朋友身上。「我們要尊重基地上的使用者並為其需要加以辯護」,在專業反省的年代中這是一大進步,但是 四十年過去了,我們可曾把野生朋友當成使用者?「每個人都有生活在城市的權利」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指標之一,但是 我們可曾關注城市中的生態正義呢?要實現人類社會的正義後再擴及生態嗎?只怕那時地球早已超過尚可醫救的臨界點了。


 Nikon J1,10-30mm, Close-up +8

生態 並不是什麼可有可無的個人興趣,野生朋友 並非能由我們擅自好惡並決定其生死,科學家說 並非僅由眾生物相互汰擇,而是人、眾生物與地球共同演化!地球危機的關鍵是生態系統的破壞與失衡,參與者何其多,主力之一的空間專業者該抛棄只關注人類社會,而擴展視野到整個生態系統了!


Nikon J1,10-30mm, Close-up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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